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 东守府。卫将 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 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 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 为御史及 中丞者几二十 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 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 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 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 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 ,信亡藏上林中 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 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